通知通告

关于开展 2015-2016年度争创“青年文明号”、争当“青年岗位能手”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15年07月29日 00:00

各处(科)室、各团(总)支部:

近年来,随着医院各方面建设迅速发展,医疗、教学、科研、考试、培训水平不断提高,青年职工队伍日益壮大,我院综合服务水平直线上升。为充分展现我院广大团员青年良好的精神风貌,不断提高医院青年职工的职业道德素养和综合素质,大力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经总院党委2015年7月9日第10次会议研究决定,在全院各处(科)室、团(总)支部及广大团员青年中开展2015—2016年度争争创级“青年文明号”、争当“青年岗位能手”活动(简称争创“号、手”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创建目标

开展争创“号、手”活动,旨在组织和引导广大青年医务人员立足本职岗位文明行医,牢固树立“一切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立足本职,努力奉献,全面提高青年职业道德和综合素质,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和质量,造就一支“思想进步、业务精通、纪律严明、形象良好”的青年医务人员队伍,充分展示青年医务工作者良好的精神风貌,塑造行业良好形象,为巩固我院精神文明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二、创建主题

2015-2016年度争创“号、手”活动主题:“展总院青春风采 争优质服务标兵”。

三、创建范围

总院及心脑血管病医院、肿瘤医院、康复定点合作医院等分支机构符合“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评选条件的各基层青年集体(科室)、个人均可申报参与创建。获得国家级、自治区级“青年文明号”荣誉的集体,自获得称号起三年内不再参加院级评选。

四、创建评选标准

1.2015-2016年“号、手”创建工作,严格照《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创建“青年文明号”、争当“青年岗位能手”管理办法(试行)》进行。

2.“青年文明号”不搞终身制,实行动态管理,坚持每年一考核,两年一评选。在评选周期内,创建“青年文明号”集体37岁以下青年人数须占集体总人数的50%以上,创建集体须保证有一名不超过35周岁的集体负责人(含核心领导小组成员)

3.“青年岗位能手”年龄在35岁以下,具有良好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能够熟练掌握本职岗位各项业务技能和理论知识,参加医院工作2年以上并在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优秀青年职工(含聘用及计划外用工)。

4.创建集体开展创建工作,须由所在团(总)支部签字同意。创建科室共青团组织机构健全,积极配合、参加医院各级共青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创建集体重视青年人才培养和发展,注重创造青年成长成才的良好条件和氛围。

五、医院争创“号、手”活动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组长:邹嘉宾

领导小组副组长:王 云

领导小组成员:卜让吉 白启钧 张海龙 赵 峥

迟名伟 杜 勇 芦鸿雁 赵振虹

杨 瑞 吕鹏海 王 波 王 岩

马宝立 张春丽 卜 阳 王晓媛

魏海英

活动办公室:团 委

办公室主任:王 云

办公室成员:团委委员、团委干事、各团(总)支部书记、

团小组组长

职责:争创“号、手”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创建方案、活动计划,拟定各类活动主题,开展活动宣传,并对创建过程进行指导、检查、评比、考核、总结、宣传、表彰等事宜。

各基层团支部、团小组要保持与所辖创建集体联系,及时关注创建活动,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六、创建活动安排

2015年5月至2016年12月,创建活动安排如下:

1.宣传动员阶段(2015年5月-7月)。制定有效的创建方案,由活动办公室(总院团委)组织召开团委专项工作会议,通过各种途径扩大宣传,使全院范围深刻了解创建“号、手”活动的意义,营造创建良好氛围。

2.申报审核阶段(2015年7月)。各创建集体要成立争创“号、手”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包括科主任、护士长、党团支部书记及委员、团小组长),负责确定本集体创建目标、创建方案及实施方案等。拟创建集体于2015年7月31日前将《2015-2016年度创建院级“青年文明号”集体申报表》(附件1)送至团委办公室并领取《2015-2016年度创建院级“青年文明号”手册》。活动办公室将组织评审组于8月初对申报的创建集体资格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集体方可进行创建。“青年岗位能手”的申报和评审在2016年年终考评时进行。(具体申报时间和评审条件另行通知)

3.创建实施阶段(2015年8月至2017年3月)。各创建集体要围绕医院党政中心工作,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改进工作效能、服务态度为目的,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鼓励科室青年职工参与到争创“号、手”的活动中,开展有特色的创建活动,促进科室的全面发展。

4.检查考核阶段(2016年、2017初)。院争创活动领导小组将于2016年初,对创建集体2015年的各项工作进行中期检查,检查以实地走访、听取汇报、督促提议为主,确保创建活动扎实有效。2017年初,由医院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对创建集体进行最终考核、评审(考核细则见附件2)。

5.命名表彰阶段(2017年5月)。根据《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院级“青年文明号”考核细则》的相关标准和考核结果,经院党委研究最终评选出2015-2016年度院级“青年文明号”和“青年岗位能手”,并授予相应荣誉称号、给予相应奖励。

各处(科)室、各团(总)支部要充分认识到创建“号、手”活动是推动医院精神文明建设、职业道德建设的有力措施,是培养和造就新世纪青年人才的有益途径,是共青团服务全面、服务中心、服务青年的有形载体。更是推进科室全面建设的有力保障。创建集体应本着“以创促建”的创建思路,积极组织青年职工参与创建活动,确保创建工作的时效性,推动医院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的提高。

附件:1.《2015-2016年度创建院级青年文明号申报表》

2.《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院级“青年文明号”考核细则》

201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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