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告

关于公布2017年度基层团组织活动暨志愿服务方案立项项目的通知
发布人: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17年03月22日 00:00

各团(总)支部、团小组:

根据院团委《关于申报2017年度基层团组织活动暨志愿服务方案立项的通知》(宁医大总团[2016]18号)要求,各基层团组织紧密围绕医院中心工作,结合团组织实际情况精心设计、组织申报了基层团组织活动暨志愿服务方案。

经院团委会研究讨论,并报2017年3月6日第3次党委会会议通过,最终确定2017年度基层团组织活动暨志愿服务方案立项项目共计100项(经费共计54615元),现予公布。请各基层团组织按照以下要求认真开展活动:

一、基层团组织活动及志愿服务立项,要按照申报内容和计划,按时开展落实。活动开展前,如有困难或需协调事项,可及时与团委沟通,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活动实施过程中,团委将会不定期检查活动落实情况,督促项目负责人做好组织协调和活动实施。对不按立项内容和要求实施的方案,将停止经费使用。

三、团委将于2017年底对立项活动方案进行评选,同时作为团组织评先选优的依据之一。

四、为加大活动宣传力度,保证新闻时效性,各团组织要及时在团日活动微信群内发布活动信息及照片,并于活动后2日内将正式通讯稿及照片(请注明稿件及照片作者)报送团委,用于在团委网站、“正青年”微信号及院内网站微信发布消息。有条件者,除报送团委外,可自行安排或由团委协调在院外媒体刊登稿件。

五、所有立项项目需在2017年11月前实施完成,项目经费在活动开展后凭正规发票经团委审核,经团委审核后到财务处报销(发票应附详细清单)。报销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

共青团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委员会

2017年3月14日


点击浏览该文件[【2017】6号:关于公布2017年度基层团组织活动暨志愿服务方案立项项目的通知2 ]
点击浏览该文件[2017立项分类汇总(定) ]

上一条: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五四”评选表彰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全国卫生计生委征文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