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告

关于2015-2016年度“青年文明号”、“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考核评审的通知
发布人: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17年03月22日 00:00

各处(科)室、创建“青年文明号”集体、各团(总)支部:

根据《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争创“青年文明号”、争当“青年岗位能手”活动的通知》(宁医大总党发〔2015〕44号)要求,院争创“号、手”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2017年4月开始,对2015-2016年度“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工作进行终期考核及评审。具体安排如下:

一、 医院争创“号、手”活动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组长:邹嘉宾

领导小组副组长:王 云

领导小组成员:卜让吉 肖 华 白启钧 张海龙 赵 峥

迟名伟 马良宏 芦鸿雁 赵振虹 杨 瑞 吕鹏海 王 波 马宝立 张春丽 卜 阳王晓媛

活动办公室:团 委

办公室主任:王 云

办公室成员:团委委员、团委干事、各团(总)支部书记

二、“青年文明号”考核及评审

(一)考核及评审方式

2015-2016年度“青年文明号”检查评审将采取征求职能部门意见、档案资料检查、听取现场汇报相结合的形式。

1、征求职能部门意见、档案资料检查:4月7日,由活动办公室组织评审组结合行政职能部门审查意见结果确定一票否决的项目;根据科室申报的文字档案材料内容,按照考核细则进行考核打分;根据前两项内容及中期检查的结果,最终评选出一定比例的创建集体进入终审。考核材料将严格按照考核细则进行打分,得分占终期考核成绩的70%。

2、现场汇报考核:进入终审的创建集体,拟于4月中旬进行现场汇报(入选科室及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由评审组进行打分。现场汇报内容以工作重点、工作亮点、工作特色及成果成效为汇报主线,时间不得超过7分钟,汇报得分将占终期考核成绩的30%。

3、“青年文明号”集体评选:根据资料检查和现场汇报的综合排名成绩,将拟评选的集体上报院党委研究,最终确定2015-2016年度院级“青年文明号”集体。

(二)要求

各创建2015-2016年度“青年文明号”集体请于4月6日前,按照考核细则的内容及要求,将档案材料及争创“青年文明号”工作总结报送团委(特需二病区楼上),并将“青年文明号”工作总结电子版发送至团委邮箱nydzytw@163.com。

逾期未能按时报送材料的,活动办公室将视为放弃申报。

三、“青年岗位能手”评选

(一)评选办法

由全院各科室按照《共青团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委员会工作制度汇编》中《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创建“青年文明号”、“争当青年岗位能手”管理办法》的要求推荐申报,院争创“号、手”活动小组组织评审组对全院申报的“青年岗位能手”候选人按照考核标准及要求进行审核,最终将结果报医院党委审批。

(二)要求

推荐申报“青年岗位能手”的科室应认真填写《2015-2016年度“青年岗位能手”申报表》(附表1),经科室主任签字同意后于4月6日前报送团委办公室(每个科室只能推荐1名);逾期未能按时报送材料的,活动办公室将视为放弃申报。

院争创“号、手”活动办公室(团委)

2017年3月22日

上一条:"青春建功新时代、志愿奉献我先行"学雷锋志愿服务倡议书

下一条: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五四”评选表彰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闭